生鲜灯禁令会否成为一纸空文?
2024-07-17 16:30:00
“龙骨便宜卖咯,十二块一斤!”,正值端午节,厦门第八市场(以下简称八市)一如既往的人潮涌动。伴着一阵阵嘹亮吆喝声,一家生鲜猪肉摊,在被红色塑料袋包裹下的灯具照射下泛着暖红光。
距离“生鲜灯禁令”实施已经6个月,八市中虽未出现老式生鲜灯的身影,但多数生鲜商贩也并未使用新国标灯具。此外,灯外套“红袋”、给灯板上颜色与多灯混用是八市内部分生鲜商贩的应对之策。
存在于市场数十年之久的“生鲜灯”被消费者诟病已久。特别是在鲜肉、肉制品摊位上,“生鲜灯”常被称为“美颜滤镜”,为变质肉、注水肉“遮丑”,误导消费者的感官判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各类经营。
面对禁令,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厦门标志性的农贸市的八市,商贩们“整改”的步调并没有与监管部门要求一致。这场全国统一推动的生鲜灯禁令会否沦为一纸空文?
一、现场调查:被水彩笔上色的白灯
吆喝刚停下的猪肉摊主蓝阿姨无奈地表示,现在的鲜肉生意难做。据了解,蓝阿姨开猪肉摊已经二十多年,禁用生鲜灯条例实施后,之前使用的老式红罩生鲜灯被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卸下,便换上了自己购买的方形白灯。但白光照射下,鲜肉的“瑕疵”明显,蓝阿姨坦言,在灯外套一层红色塑料袋让肉看起来更显“新鲜”,也便于随时卸下以应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突发检查”。

八市某猪肉摊在灯具外套上了红塑料袋(江晨灵 摄)
拐角处一家海鲜干货店的老板吐露,现在“有颜色”的灯不好买,市面上售卖的大多是日光白灯,价格更是普通白光灯具的三四倍。为此,老板“另辟蹊径”,在白灯灯板上用儿童水彩笔上色,人工打造“暖光灯”。
对此,厦门市思明区鹭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新规早就已经传达给商贩。
海鲜区老板小曾回应了这一说法。她说,去年生鲜灯禁令实施后,市场监管局就为她家摊位配置了“新国标LED市场灯”。
然而,我们调查市场发现,整个市场的 “整改”步调并不一致。老式生鲜灯虽已经全部被撤下,但使用新国标灯具的摊位也并不多。大部分的商贩使用的灯光没有对感官造成“明显影响”,也不乏有少部分生鲜摊主只是调整了“滤镜”数值,改用了“紫光灯”。在白色灯珠中,或多或少地掺杂了些紫光,或者使用的灯管或者射灯本身就带有偏紫光。在这些摊主看来,这是符合“新国标”规定的灯。

鲜肉摊用上混搭的“紫光灯”(牟泓宇 摄)
使用紫光灯的商家多集中于八市主街与生鲜集市区交接的入口段,主要为销售鸡鸭肉与猪肉的摊位,从主街往里看,这类紫光较为扎眼,引人注目。相较于生鲜集市区内部摊位,这里的人流量较大,驻足的顾客也更多。
二、商贩困惑:对使用细则不了解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灯光使用明文规定:灯具显色指数要Ra≧80,色温要在3300K~5300K范围内,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选择有色灯罩改变光源色泽,也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等设施改变光源色泽。
一般显色指数Ra越高,表示在这类灯光下的物体颜色越接近其真实颜色。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部分摊点配发的灯具为“新国标LED市场灯”,这是一种水滴透镜102珠灯,显色指数Ra≧80,色温为白光,功率为36瓦。而被禁用的“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灯光的显色指数Ra不到80,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照射在食物上能够增亮增红。
接受采访的多数摊主对具体的可用灯光标准与他们自己正在使用的灯具显色及色温,大多数商贩们表示不了解、不清楚。他们只是知道“不能用以前那种老式红罩生鲜灯”。
生鲜区入口段,使用“紫光灯”的摊主陈星水(化名)表示“这个灯亮啊!”。李彬土猪鲜肉摊老板称,他们家的灯具是从网上购买,也清楚现在的灯不可以乱用,如果被工商局查到会被罚款,但他们也不清楚什么样的灯具符合新规定,此外,由于市场内部光线较暗,“紫光灯”照射会显得更加明亮。
原在厦门市红星安华小区售卖土猪肉的一位廖姓老板两年前来到八市出摊,在一众摊位中略显“暗淡”。廖老板猪肉摊位仅用了一个市场监管局配发的新国标灯和一个小型家用白炽灯,功率仅为10瓦。灯淡生意也淡,廖老板称八市这边竞争大,生意不如原来小区里好做。
此外,部分摊主则称市场监管局没有给他们发灯。蓝阿姨也表示,市场监管局有来监察但没有给她配发灯具。
三、灯具市场:“加亮需加价”
在主街与生鲜区交界入口段的一家摊位,灯光格外“亮眼”。摊主表示这种灯光功率为150瓦,在线下店面里买不到。这种灯的价格通常在150~200元间,是市场上最常使用的无罩暖光灯的三倍还多。
走访发现,门店买不到市场上生鲜商贩使用的150瓦大功率灯,八市附近大同路的一家照明用器老板娘称店内最大功率的灯只有50瓦。接下来探访的位于思明区小学路两家照明店内也都没有售卖这种大概率灯具。
对亮度更高、功率更大的生鲜灯具有需求的商贩只能通过线上渠道购买。
在购物网站中搜索“生鲜灯”,映入眼帘的商品标注有“新国标生鲜灯”“隐形红”“猪肉专用生鲜灯”等字样。即使走访的线下的商店并没有改变颜色的灯具进行售卖,但线上的标题及图片均有存在对购买方误导的情况,让商贩误以为该类灯具为合规使用的产品。



灯具选购截图
根据监管条令,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如果灯光让肉类看起来比实际更红润或新鲜,消费者可能会被误导,并认为这些肉类质量更好。
但通过询问售卖相关灯具的商家对于新鲜肉类的使用灯具,仍存在商家回复“需要偏红一点的建议选择冷白光”,并且表示“灯光色温参数都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客服的回应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加深购买方的信任。在询问过程中,也有商家对灯具的使用进行了具体的解释,避免对购买方产生进一步的误导。


卖灯商家“指导”选购灯具截图
根据中国市场监管报,农贸市场建议使用200lx的照度,相当于40瓦。在记者询问商家建议购买的亮度大小时,多数商家却建议使用60-100瓦的灯具,且价格相比于40瓦的灯具翻了将近一倍。
四、监管回应:“分发灯具”不在禁令范围内
据不完全统计,“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30余万家次,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2.8万余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开出62张罚单。
此前,厦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开展检查,思明区角滨路2户经营户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被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在湖里区,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39家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进行检查,现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予以警告处理,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
市场监管局是否有为八市商贩统一配备新国标灯具?市场内是否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几经辗转,记者终于拨通了分管厦门市思明区鹭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去年禁令出现后,局里便有给部分市场分发了灯具,但八市的具体使用及分发情况其并不知悉。
由于分发灯具的事项并不在禁令的条例范围之中,工作人员表示,新国标灯具配发并未全覆盖。经过禁令出台时统一分发一次灯具后,后续并未再有进行配备灯具的情况,因仅仅只配备过一次灯具且灯具可能未完全配备到每个商贩的摊位,市场内也出现了一部分商贩有统一配备灯具,一部分商贩表明并未收到统一配备灯具的情况。
由于八市内各地段光线、面积大小、销售肉制品种类不相同,市场监管局并未强制要求使用新国标灯具。
对于商贩使用有颜色的灯具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有督促市场进行更换灯具,并有相关监管人员进行每日监管。对于还在使用的商贩,在警告后若还未整改,将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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