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等到这场世纪大火发生后,大家才意识到相关各方都有问题”
2026-07-22 10:53:57
▲2025年11月26日,香港新界大埔屋邨宏福苑火灾救援现场 图/新华社
经过历时数月的调查,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全部听证会结束,调查结果披露了这场香港数十年最严重火灾的原因。
承建商为节省成本违规施工,消防承办商空有资质不履职,建筑顾问串通隐瞒劣迹借此牟利;消防处、劳工处、房屋局监管松散,对投诉互相推诿、巡查提前通风,执法标准僵化抬高了隐患处置的门槛。
维修工人的烟头引燃火情却错失黄金扑救窗口,天井的烟囱效应和易燃的施工材料加速了火势的跨楼扩散;消防设备人为关停、逃生楼梯快速被毒烟封锁,百余长者无力逃生,消防员在救援途中不幸牺牲。行政和监管漏洞致使每道防线都形同虚设,最终让一场隐患演变成惨剧。
2025年11月26日,香港宏福苑发生致命大火,造成168人遇难、79人受伤,这是1977年以来香港最多人伤亡的火灾。香港特区政府于2025年12月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该事故。
独立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调查大埔宏福苑大火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导致火灾发生的情由;审视大厦配置的消防装置的运作和责任;施工是否合规、达标;各环节监管人员的角色和责任;大楼维修工程是否合规;并检视现行相关法律的规管及惩罚是否足够,最后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建议。至于大火涉案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则由香港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不属委员会职权范围。
自2026年3月19日起,委员会共召开了六轮三十次听证会,7月17日为最后一次听证会。共计627页的《独立委员会法律顾问结案陈词》当日上传至独立委员会网站,包含事实调查、各方对证据的解释、责任分析、争议点等。此外,多位证人的证词、居民代表律师陈词、建筑公司律师陈词以及政府相关决策部门的律师陈词也在该网站公布,每场听证会都有媒体全程记录。
全部听证会结束后,委员会将转入书面证供及其他资料的处理阶段,并着手撰写调查报告,该工作由法官陆启康主持。调查报告预计将于10月下旬向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李家超提交,并由其向社会公开说明。
所有防火和逃生措施都失效
结案陈词共11个章节1602条陈述,涵盖宏福苑火灾起因、蔓延、应急响应及责任调查等。
委员会认为,大火由维修工人在脚手架吸烟引发。2025年11月26日14时42分,多名工人发现火情,却耗时5至10分钟争论或尝试自行灭火,无一人立即报警,错失黄金救援时间。
宏福苑共有8栋住宅楼,每栋31层,其天井结构在火灾中形成了强烈的“烟囱效应”,火势垂直蔓延的速度达每秒10米。更为关键的是,由于承包商宏业建筑在维修工程中使用了大量非阻燃的棚网(安全网)、尼龙绳、帆布和踢脚板,这些非阻燃网如同“垂直灯芯”,加上极度易燃的聚苯乙烯发泡胶板熔化并掉落,产生大量毒烟及燃烧的液滴,引起回燃火灾。
当时包裹宏福苑住宅楼墙体的还有大量竹棚脚手架,巨大的热量导致竹棚热解成燃料,在干燥的东南风裹挟下,带火的碎片形成“飞火”,迅速扩散至相邻7座楼宇。
大规模维修工程本不应该集中所有楼宇同时进行,宏福苑维修工程的原定计划也是分期进行,但总承建商宏业建筑为了节省成本和劳动力,在实际操作中让各期进度重叠,使8座楼宇同时处于施工状态。8座楼宇同时被易燃的临时材料包裹,导致火灾迅速跨座蔓延。
▲14时44分在宏昌楼天台拍摄的闭路电视画面截图
2024年9月,宏福苑法团管委会曾明确表达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担忧,却遭到宏业建筑以各种借口拒绝。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为,这些借口是“完全不合理”的。
根据调查,多数的死亡原因在于吸入烟雾而非被热灼伤。一方面,楼下大量燃烧碎屑堆积并阻塞地面出入口;另一方面,是安全楼梯在早期就被烟雾侵入。
由于安全楼梯间存在给工人出入的开口,以及因安装板材留下的缝隙或孔洞,使烟可以在几分钟内进入楼梯间;等到烟的浓度和能见度达到一定程度,楼梯间实际上已经不能再让人安全通行。与此同时,窗户被维修的不透明材料遮挡,火警系统停用,使得居民对火灾的察觉也被削弱。
消防水缸也是空的,宏业建筑要求屋苑管理公司(置邦 ISS)排空消防水缸以便施工,一个无知的、非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电工错误地将消防泵房内的总开关关闭,此后宏业建筑也未提供临时水缸。虽然消防处(FSD)曾对维修工程进行现场巡查,但从未进入过消防泵房检查总开关的状态,仅目测了临时灭火器的摆放情况。
因此,火灾发生后,报警铃没有响,消防水缸处于清空状态,且消防人员无法利用楼宇内部系统进行有效灌救,所有防火和逃生措施都失效。唯一有警钟响过的宏新阁,居民有54分钟的疏散时间,有70户居民得以撤离。而宏昌阁和宏泰阁的许多居民,“连走出家门的机会都没有。”有114名死难者为65岁以上长者,延迟接获警报对其逃生造成致命打击。
▲火势在15时02分-15时08分之间发展迅猛 图/结案陈词截图
委员会亦复盘了整个应急响应过程,指出虽然前线救援人员表现英勇,但应急响应存在严重的系统性失效。
如消防通讯中心的通讯线路有限,有求助者等了15分40秒才接通电话;部分警务处接线生业务不熟练,在求助者报告浓烟涌入房间时,要求其“稍后再打来”;而警方与消防处之间竟然仍在使用传真或电邮传递紧急求助信息,极度滞后且低效;现场消防车按惯例关掉了警笛以减低噪音,但在大厦火警钟已失灵的情况下,这让许多留在家中的居民未能及时察觉火灾的严重性;现场缺乏清晰的指示牌,且受棚架遮挡,导致多名消防员入错大厦;消防员的定位系统在高层建筑中信号接收极差等。
总结陈词首次公布了消防员何伟豪在楼内帮助坐轮椅的居民脱困的画面。根据调查,何伟豪与队友前往宏昌阁时,他因路过车棚时停下协助坐轮椅的长者而掉队,此后他误入宏泰阁。何伟豪一度通过无线电求救,表示自己被困在30楼。但他携带的消防员定位预警器(FLS)未被启动(启动匙仍插在发射器上),导致指挥中心无法通过信号追踪,搜救队伍虽曾进行搜索,但无果。
调查推断,何伟豪在宏泰阁30楼及31楼遭遇了极端的浓烟和高温,他可能因高层环境已无法生存,脱下厚重的呼吸装备试图通过打破窗户爬上棚架逃生,但最终从高处堕下,不幸牺牲。
▲2025年12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消防处为在大埔火灾中殉职的消防员何伟豪举行最高荣誉丧礼。图为香港市民送别何伟豪 图/中新社记者 陈永诺
“小小局部火,变成史无前例的悲剧”
在最后一次听证会中,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代表委员会陈述,认为宏福苑大火绝对可被防范,但未能防范;可被预见,却未能预见,不同相关各方对宏福苑火灾伤亡都有因果关系,“工人吸烟、被开生口、火警被关,避过监管的事,令小小局部火,变成史无前例的悲剧。”
两家消防承办商均严重失职:被宏业建筑聘用为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中华发展工程有限公司,在实际运作中是仅仅负责签名的“橡皮图章”。在施工期间,从未派员到宏福苑检查消防装置,就给消防处提交了93份消防装置停用通知,导致部分大厦的消防系统停用长达七个月。且由于他们提交的错误信息,导致消防处误以为警报系统仍正常运作,而实际上整个系统已被屋苑管理公司的人员错误关闭。
而另一家消防承办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则早已知悉消防设施瘫痪,先后发现水缸无水、总开关关闭,却不上报监管部门,导致起火后楼宇无报警、无灭火水源。
不仅如此,被聘为大维修工程顾问公司的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未能在宏业违规使用易燃物料及制造火灾风险时予以制止;检验员只签字不实地巡查,放任多项高危施工,并从中牟利;鸿毅公司还涉嫌隐瞒宏业违规前科,篡改投标报告助其中标,长期伙同承建商欺瞒监管单位。
委员会认为,宏泰和鸿毅的表现反映了相关专业人士极度缺乏诚信,对消防安全表现出冷漠和无视。居民真金白银购买其专业服务,结果所有的防线却在关键时刻全部失效。
2026年6月10日,香港警方与廉政公署对鸿毅及宏业工程两家公司,以及鸿毅董事黄侠然,总承建商宏业董事侯华健、何建业,鸿毅注册检验人员吴跃等两家公司的7名相关人士提出起诉,涉及误杀、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逃税等罪名,共计25项控罪。
廉署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罗贝雯此前表示,检控主要涵盖四个范围,包括总承建商招标过程涉嫌造假、工程监督阶段涉嫌造假,以及工程顾问公司董事涉“洗黑钱”,并涉及部分涉案人士在调查期间涉嫌企图妨碍司法公正。
黄侠然涉嫌勾结宏业两名董事隐瞒劣迹、抬高评分,帮助对方拿下价值约3亿元的维修工程;又串通吴跃等人向监管部门虚假报备验楼工作。六年内,鸿毅承接多份屋苑工程,黄侠然等人涉嫌收纳约4000万港元的不明贪污现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同时面临多项逃税指控。
▲2025年11月28日,香港廉政公署人员拘捕被聘为大维修工程顾问公司的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的一名嫌疑人 图/视觉中国
“部门大风车”
在政府部门责任方面,结案陈词直指香港现行监管架构存在严重的“系统性及运作缺陷”。
政府虽然设计并操作了整个维修工程的规管框架,却盲目信任承建商,最终令所有安全防线全面失守。
消防安全缺失的责任在于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屋宇署、消防处,及就职业消防风险而言的劳工处。
消防处在火灾前的监管机制与火警当天的应急处理两方面,均呈现出严重的系统性缺陷。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官僚旋转门"机制,导致居民的投诉经常在不同部门之间被来回踢皮球,各个都说情况不属于自家管辖范围,最后不了了之。这种跨部门协调的"灰色地带",削弱了对火警隐患的早期遏制。
与此同时,消防处对消防装置承办商提交的系统停用通知的处理异常宽松,尽管每次收到通知后均派员前往宏福苑,巡查人员也从未仔细核查泵房或水缸,相关部门过度依赖纸面通报与承办商合规陈述,呈现“无投诉即无问题”的被动监管倾向。
政府过度信任承建商导致自我监管失效。独立审查组与劳工处长期仅依赖承建商提交的纸面证书,从未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在工程期间从未主动巡查,且在收到居民投诉后前往巡查前,竟然预先通知承建商,让工程人员有充足的时间换上符合阻燃标准的安全网以制造合规假象。
本案中的检验人员基本沦为"橡皮图章",承建商曾两次提交同一份过期的阻燃证书,劳工处竟未发觉,甚至出现注册检验人员离世两年后独立审查组才知悉的荒谬现象。
尽管居民提供了工人在棚架抽烟的具体照片证据,劳工处进行了17次巡查,但检控记录为零,理由是执法人员未能"亲眼目击"工人正在抽烟——这种必须"人赃并获"的执法逻辑,使得居民的证据在实务中难以转化为有效的执法行动。
在收到投诉后,劳工处多次向居民提供错误的法律引导,导致居民以为投诉无门而最终放弃举报,变相为违规行为提供了保护伞。
最后,市建局回复居民对承建商不良记录和围标的投诉时,以仅为“促进者”的身份拒绝介入,建议居民“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民政处面对假授权票和围标投诉时,仅发出劝喻信而未进行实质调查,同样是推诿责任。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指出,承建商的欺瞒行为之所以得逞,全因监管机构自身的行事方式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什么要等到这场世纪大火发生后,大家才意识到相关各方都有问题,怎么还能让他们自我监管?”
▲火灾前的宏福苑外观,被竹棚和棚网覆盖 图/结案陈词截图
“死者的完整名单将记录在正式纪录中,铭之不忘”
在7月16日第二十九次听证会中,政府代表、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总结道,促成大火因素并非由单一制度弱点造成,而是系统性滥用监管机制所致。他又指,系统性滥用机制有两点要突显。
一是财务诱因,宏福苑大维修工程费达3.3亿元,现行法例罚则的阻吓力与违规利润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二是多个团体、专业人士相互监督、合谋,令监管机制失去作用,但他认为根据委员会证据,不能证明政府与承建商和检验人员串通。
孙靖干陈述了特区政府已经做出的一系列改变措施:消防装置停用通知改为“审批”制并设60日上限,转电子提交;物管纳入规管,消防承办商改续期制。房屋局独立审查组改为每四个月突击巡查并强化记录。工地已全面禁烟,劳工处无需目击亦可检控,并修例明确物料要求。消防将资讯接入便携装置并采用地区警示系统。市建局、竞委会及廉署加强围标调查和预警机制。民政方面,提高投票门槛和利益申报要求,赋权局长统筹业主大会以降风险。
孙靖干称,政府会继续检视,推行进一步的改善措施,处理见到的问题,落实改善措施;政府会按独委会建议作回应及跟进;政府恳请委员会,向在火灾中失去亲人的家庭致以慰问。
最后一次听证会同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宣布,不论宏福苑业主在特区政府提出的长远居住安排中作出何种选择,基金将统一向受影响业主发放为期两年的租金补助,至2027年12月21日为止,以帮助业主更灵活地安排及重置长远居所。
在独立委员会的调查和三十次听证会中,所有受到谴责的人都曾获得机会在听证会作出解释,但依然有人拒绝回应。“这次有少部分人拒绝作证,态度强硬,不理涉公众利益的调查,令人遗憾。有需要恳请委员会对他们作出不利推论,在报告书写出他们的所作所为。”杜淦堃说,这些批评是牢固建立在逐步呈现的证据之上的。待委员会报告公布后,真正需要的是:所有被认定对这场悲剧负有责任的人,都应进行认真反思。
▲飞行服务队提供的火灾航拍
这份结案陈词也记录了居民为委员会提供的帮助和幸存者的勇气。尽管他们的许多投诉在大楼翻修时被置之不理,他们也对委员会的工作心存疑虑,但他们仍尽其所能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已将调查推进到《职权范围》所允许的极限。我们希望委员会的报告能为问责、改革以及法律后果奠定坚实基础。”
陈词写道,“伤者——其中一些人仍面临漫长的康复之路、遇难者家属以及1984户被迫迁离的家庭,他们的生活在一个下午之间被彻底打乱。我们再次向前来委员会作证的居民表达感谢——有些人在悲痛中前来,有些则为并非他们造成的失误而自责。委员会之所以能在很大程度上查明宏福苑发生的真相,正是因为他们坚持发声:火灾前在投诉中如此,火灾后在证词中亦如此。”
杜淦堃说,结案陈词的每项批评都有着扎扎实实的证据,他们无可抵赖,而对罹难者最好的悼念,就是不折不扣落实改革,香港社区不可以再有同类悲剧。
“对168名死难者致以哀悼;死者的完整名单将记录在正式纪录中,铭之不忘。”杜淦堃以此结束听证。
▲“按照香港历来在重大悲剧后由法官主持的调查做法,逝者的完整名单应当成为委员会正式记录的一部分,这是恰当的。我们缅怀他们。” 图/结案陈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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