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灯具处理不当=违规?回收标准迎来修订
                            
                                2025-10-31 14:53:29                            
                            
                                                            
                        
                            
近日,《报废照明产品回收处理规范》进行了修订,该标准将替代2011年版旧规,进一步规范照明产品的报废回收与资源化处理流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主要内容亮点抢先看
◆ 术语定义更清晰
明确“报废照明产品”“拆解”“再循环”“处置”等关键术语,为行业提供统一执行依据。
◆ 产品设计阶段即考虑回收
新规要求产品设计阶段就应考虑回收需求,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回收材料,从源头推动绿色制造,为后续拆解回收创造条件。
◆ 拆解要求更细化
标准新增了详细的拆解指南,将光源、灯架、镇流器、启辉器等部件分别列出拆解要求。特别是对含汞荧光灯、LED光源等特殊产品,明确分类存放与安全操作规范,防止有害物质泄漏。
◆ 强化有毒有害物质处理
明确含汞、铅、镉、多溴联苯等有害组件的拆除与专业处理要求,防止防止有害物质泄漏造成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 储存与运输更规范
规定报废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储存环境应防潮、通风、防腐蚀,运输过程中要防震、防雨雪,确保回收处理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 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覆盖更全面
新标准适用于所有照明电器产品的回收处理,不仅包括传统的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也涵盖了日益普及的LED固态光源,实现了照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管理。
新标准实施后,照明产品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企业都需要相应调整。
生产企业需要从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回收需求,选择环保材料,优化产品结构。这意味着企业需重构研发设计等流程,否则产品可能因“回收不友好”被市场淘汰。
比如:LED灯架得用可拆卸卡扣;灯珠基板要避免含铅焊料;甚至连灯罩材料都得标注“可回收标识”——企业若还按“成本优先”选有毒、难降解材料,设计方案连备案都通不过,更别说进入招投标市场。 举个实际场景:某市政路灯企业去年因LED灯杆用不可拆解结构,报废时需切割处理,不仅增加回收成本,还因金属废料含涂层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200万。 更关键的是“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现在环保督察不仅查终端回收,还会追溯生产企业——若某批报废灯因企业设计缺陷(如驱动板含多溴联苯)导致拆解时泄漏,企业不仅要掏百万级罚款,还会被列入“环保失信名单”。
《报废照明产品回收处理规范》的修订,将彻底改变企业从生产到回收的全链条责任,是我国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现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欢迎相关企业、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完善标准内容,共同推动照明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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