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抽检不合格!欧普照明,公开回应!

2025-08-19 08:25:41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一批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欧普照明的一批次护眼灯样品因“谐波电流限值”项目抽检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针对此次抽检事件,815日,欧普照明相关人士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接到咨询后立即核实了该批次产品情况,经查,因国家标准于去年完成升级,该批次产品生产于新标准实施前,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而除了此次抽检不合格外,在今年3月份,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4年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中,有1批次欧普照明所生产的可移式灯具不合格项目为“谐波电流与本次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问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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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欧普照明的相关人士进一步回应表示,不合格产品均生产于新标准实施前,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我们收到抽检结果后,就立即联系了经销商,让他们停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目前所有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均退回到公司了。” 

据了解,谐波电流限值项目是指由设备或系统引入的非正弦特性电流。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规定灯具属于C类,即照明设备,C类设备限值分为有功输入功率大于25W和不大于25W两种限值。不合格会增加线路损耗,浪费电网容量,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对电网续电保护、自控制装置和电器产生干扰造成误动作等危害。

有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因产品生产于新国标实施前,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进而被列为不合格产品的现象并不少见。而欧普照明此番积极应对的态度,通知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并回收不符合新国标的批次产品的行为,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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