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家用电器,电路开关、保护或转换装置,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充电器,灯具共4种电子电气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检出7批次灯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日常高频使用的固定式LED灯具、LED吸顶灯。主要质量问题是灯具的防触电保护、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以及谐波电流限值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一)防触电保护——摸灯可能变“触电”
防触电保护项目反映了产品的结构和外壳能否对带电部件起到防护能力。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标准规定,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为更换可替换光源或(可替换)启动器而应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检验发现部分灯具产品带电部件可触及,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触电危险。
(二)骚扰电压(电源端子)——家中的“电磁污染源”
骚扰电压(电源端子)项目反映了产品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连接到的电网环境产生的电磁骚扰。GB/T 17743-2021《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规定,“骚扰电压(电源端子)应符合频率范围9kHz-30MHz的发射限值要求”。检验发现部分产品实测值超过标准限值,该项目不合格将带来电磁污染,骚扰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可能对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谐波电流限值——偷走你电费的“电耗子”
谐波电流限值项目是指由设备或系统引入的非正弦特性电流。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规定,灯具属于C类,即照明设备,C类设备限值分为有功输入功率大于25W和大于等于5W不大于25W两种限值。检测中发现部分产品实测值超过标准限值。不合格会增加线路损耗,浪费电网容量,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对电网续电保护、自控制装置和电器产生干扰造成误动作等危害。值得一提的是,不合格名单涵盖开尔照明、兆驰照明等多个知名品牌。根据公告,标称的生产者分别是江门市开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芳华兆驰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星发现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云旭灯饰厂、瑞昌市光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柯曼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可以明显看出,广东依然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主体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用户在采购灯具时,消费者要应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的产品;关注产品用料及布线,罩盖光滑度及透光均匀性,电线材质、粗细、布置工整度等。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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